一般固废业务是指围绕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生活垃圾(不包括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)的收集、运输、贮存、处理、处置和资源化利用所展开的一系列市场化服务活动。这是一个庞大且重要的环保产业细分领域。
以下是关于一般固废业务的详细介绍:
一、 核心概念与范围
1. “一般固废”定义:
·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: 指在工业生产活动中产生的、未被列入《国家危险废物名录》或者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(GB 5085)和鉴别方法(HJ 298)判定不具有危险特性的固体废物。
· 常见类型: 冶炼废渣、粉煤灰、炉渣、煤矸石、尾矿、工业粉尘、脱硫石膏、污泥(非危废)、废边角料(如废塑料、废纸、废金属、废布料、废橡胶等)、废弃包装物、食品加工残渣等。
· 生活垃圾: 指在日常生活中或者为日常生活提供服务的活动中产生的固体废物,以及法律、行政法规规定视为生活垃圾的固体废物。
· 常见类型: 厨余垃圾、可回收物(废纸、塑料、玻璃、金属、织物等)、其他垃圾(如砖瓦陶瓷、渣土、卫生间废纸、一次性餐具等)、大件垃圾、园林绿化垃圾等。
· 关键区别: 区别于危险废物(具有腐蚀性、毒性、易燃性、反应性、感染性等一种或多种危险特性)和医疗废物,一般固废的环境风险相对较低,管理要求也相对宽松(但仍需规范处理)。
二、 业务产业链(核心环节)
1. 产生源:
· 工业企业(制造业、能源、矿业、食品加工等)
· 城市居民区、商业区、办公区、公共场所
· 市政环卫(道路清扫、公园绿化等)
· 农业(部分秸秆等,有时也纳入相关管理)
2. 收集与运输:
· 工业固废: 企业自行或委托专业服务商进行厂内分类、打包、贮存,再由专业运输车辆运至处理处置场所。要求密闭运输,防止遗撒。
· 生活垃圾: 由市政环卫部门或特许经营企业通过垃圾桶、垃圾站、压缩站等设施进行收集,使用专用垃圾车(压缩车、桶装车等)运输至转运站或直接至处理厂。强调分类收集(可回收物、厨余垃圾、其他垃圾等)。
3. 中转/转运:
· 主要用于生活垃圾。设立垃圾转运站,将分散收集的小型车辆垃圾压缩后装入大型集装箱或车辆,提高长途运输效率,降低运输成本。
4. 处理与处置:
· 这是业务的核心价值环节,技术多样:
· 资源化利用 (回收再生):
· 物理分选/再生: 废金属分拣熔炼、废纸脱墨再生、废塑料清洗造粒、废玻璃回收利用、废纺织物再利用等。
· 生物处理:
· 堆肥: 适用于厨余垃圾、园林垃圾、部分农业废弃物、污泥等有机质含量高的固废,产出有机肥料或土壤改良剂。
· 厌氧消化: 主要用于厨余垃圾、污泥、畜禽粪便等,产生沼气(能源利用)和沼渣(可做肥料)。
· 其他利用: 粉煤灰、炉渣、脱硫石膏用于建材生产(水泥、砖、砌块等);废橡胶用于生产胶粉、再生胶或热能利用。
· 能量回收:
· 焚烧发电/供热: 适用于热值较高的生活垃圾、部分工业垃圾(如废塑料、废布料)。在严格控污(烟气净化)的前提下,焚烧产生热能发电或供热,并实现减量化(体积减少90%以上)。
· 填埋处置:
· 卫生填埋: 对没有利用价值或暂时无法利用的一般固废(主要是其他垃圾、焚烧残渣、稳定化处理后的污泥等)进行最终处置。要求建设规范的防渗系统、渗滤液收集处理系统、填埋气导排收集系统(可发电或火炬燃烧),并进行规范的覆土和后期维护管理。这是兜底方式,但土地资源消耗大,且存在长期环境风险,是政策限制发展的方向。
· 其他技术: 水泥窑协同处置(利用水泥窑高温处理部分固废)、热解气化(技术仍在发展中)等。
5. 最终处置:
· 对于无法资源化和能量回收的残余物(如焚烧后的飞灰和炉渣、稳定化固化后的污泥、分选后的惰性残渣等),最终进入安全填埋场进行处置(飞灰需按危废或特殊要求处理)。
三、 业务模式与市场主体
1. 政府主导型 (主要是生活垃圾):
· 政府采购服务: 政府通过招标等方式,将生活垃圾的清扫、收集、运输、处理中的一个或多个环节委托给专业环保公司(环卫服务公司、垃圾处理厂运营商)运营。
· 特许经营 (BOT/BOO/TOT等): 政府授予企业特许经营权,由企业投资建设垃圾处理厂(如焚烧厂、填埋场、厨余厂),并负责运营(通常20-30年),政府按约定支付垃圾处理费或允许企业通过售电、供热、资源产品销售等获得收益。到期后资产移交政府(BOT/TOT)或由企业继续所有(BOO)。
2. 市场化服务型 (主要是工业固废):
· 工业企业直接与专业固废处理服务商签订合同,按量支付处理处置费用。服务商提供从收集运输到最终处理处置的全过程或部分环节服务。模式灵活多样。
3. 资源回收型:
· 专注于可回收物的前端回收(拾荒者、回收站、互联网+回收平台)、中端分拣打包、后端销售给再生资源利用企业。盈利主要来自再生资源的销售价差。